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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XX集团
《目标预算管理制度》
辽宁XX集团
二00六年八月
承
担
责
任
光
荣
辽宁XX集团
(01)
辽宁XX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制度
20061001版
生效日期:二00六年八月一日
日期:08/01/2006 编号:BFJT—YSGL 001
制定:辽宁XX集团 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目标预算管理是XX集团管理永恒不变的主题;
第二条 XX目标预算管理制度是将目标管理、预算管理与XX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XX经营管理的核心部分。
第三条 XX的管理就是实行目标预算管理结合层层目标责任的落实;
第四条 目标预算管理的过程是企业层层目标分解、实施、费用控制和实现的过程;
第五条 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以各种目标计划为基础。预算是各种工作计划和目标的量化体现,同时也促进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并且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第六条 此目标预算管理制度遵循集团之战略预算管理框架及有关规定,是其延伸和细化的具体体现;
第七条 集团及下属各企业均成立目标预算委员会来负责目标预算的编制、调整、监督执行以及客观评价;
第八条 工作目标及预算的有效推行将为集团及各下属公司确定了具体可行的努力目标,同时也建立了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工作目标预算是执行战略过程中进行管理监控的基准和参照;也是企业业绩评价的基础和比较对象;
第九条 目标预算管理不只是专业职能部门的职责,需要各企业、各部门及人员的全员参与,是一个由下至上、由上至下相结合的过程;
第十条 本制度要适应集团经营战略发展的要求,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一条 集团及其所属各单位的目标预算管理工作,均遵照执行此管理制度。
第二章、 目标预算管理的特性
第十二条 责任性:每个员工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责任通过预算的编制明确下来;
第十三条 参与性:在制定预算过程中要全员参与,以确立切合实际的目标;
第十四条 适时性:预算应适应动态的管理环境,适应管理的不同需要,不同的时期;
第十五条 规范性;通过预算统一编制,可以规范企业运营管理;
第十六条 目的性:将各种工作计划及目标通过预算形式表现出来,体现出工作的成果与所需资源和花费的因果关系;
第三章、 目标预算管理基本原则
第十七条 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目标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即全面原则;
第十八条 工作目标形成及预算编制、执行分析总结例会制原则;
第十九条 管理者重视、全员参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条 编制收入预算和费用支出预算,量入为出和量出为入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一条 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并重原则;
第二十二条 预算内额度授权和预算外程序审批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三条 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制度原则。
第四章、 目标预算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集团工作目标及预算管理的最高(审批管理)机构。在集团董事长领导下成立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行使董事会赋予的工作目标及预算编制、审批、监督、控制、考核等职权。负责并领导、管理、监督各下属企业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董事长办公室。行使日常管理事务的是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执行委员。
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XX XX
执行委员:XX
委员:XX、XX、XX、XX
监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日常审查机构。在集团监事会主席领导下,负责日常审计并监督各下属企业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副总裁以上人员的工作目标的达成负责考核。
行政管理中心考核部负责对各公司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 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职能:在集团董事长领导下
(一) 学习和领会集团之战略规划及目标预算管理方法并修正下属企业的目标预算管理形式;
(二) 制定、修改和发布有关目标预算管理的制度、政策;
(三) 规划、安排年度目标预算管理各项工作;
(四) 审查、讨论各企业年度工作目标及预算并提出修正建议;
(五) 协助下属企业决定各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预算;
(六) 批准与下达各企业年度目标及全面经营预算;
(七) 当行业和企业内外环境变化时,讨论并修订预算;
(八) 对下属企业超支项目预算追加、预算外项目追加、删减项目预算进行审批;
(九) 监督、检查各下属企业工作目标及全面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促使其完成预算目标;
(十) 接受各下属企业及相关人员月份预算、季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并做出评价;
(十一) 定期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目标预算管理的情况;
(十二) 定期召开工作目标及预算编制审核会和工作目标及预算执行分析总结会;
(十三) 组织召开集团工作目标及预算表彰会;
(十四) 对违反目标预算管理奖惩制度的事项进行奖惩处理;
第二十八条 预算执行委员职责:
(一) 提供各企业编制工作目标计划及预算所需的表单、进度表等,培训和指导各企业正确编制工作目标计划和预算;
(二) 负责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日常目标预算管理事务;
(三) 督促、检查下属企业工作目标计划及预算编制的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四) 汇总各企业的初步经营预算并提出建议事项,提交目标预算委员会讨论;
(五) 编制经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的下属各企业的整体预算并准时上报至集团董事会;
(六) 检查、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督导各企业切实执行预算;
(七) 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报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建议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
(八) 筹备、组织召开季度、年度目标计划和预算审核会和工作目标及预算总结会;
(九) 参与预算考核、预算执行、评价、层层目标责任落实等事项;
(十) 对预算外事项和追加预算进行审核;
(十一) 其他有关工作目标计划及预算推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十二) 拟定董事会考核的人员的目标责任合同;
第二十九条 集团之下属控股企业成立对应之企业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企业目标预算委员会对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行使企业内部工作目标及预算编制、执行、内部考核等职责。
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其人员构成可以为:
主任:总经理/主任/厂长
副主任兼执行委员: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科长
委员: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副厂长
主管营销的营销部长/营销经理
主管生产的生产部长/生产经理
主管人事后勤的行政人事部长/办公室主任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十条 企业目标预算委员会职能:在企业总经理的领导下:
(一) 学习和贯彻集团战略规划和目标预算管理办法;
(二) 研究决定本企业之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三) 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编制全面经营预算;
(四) 审查、讨论本企业的工作目标及目标预算并在通过后及时上报;
(五) 协调、解决有关方面在编制工作目标及预算时可能发生的矛盾和争执;
(六) 遵照执行经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经营预算;
(七) 当企业内外环境变化时,及时修订预算并重新报批;
(八) 及时审核上报预算外事项和超支追加预算事项;
(九) 定期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促使各有关方面协调一致地完成预算和所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十) 定期召开工作目标计划及预算编制会和工作目标与预算执行分析总结会;
(十一) 审查、讨论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并上报。
第三十一条 企业目标预算执行委员(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科长)职责:
(一) 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和工作目标计划所需的表单,培训和指导各部门正确填制工作目标计划和编制预算;
(二) 负责企业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日常目标预算管理事务;
(三) 对企业目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负全面监管责任;
(四) 提供各部门所需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内容等资料供编制预算参考;
(五) 督促各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和预算编制的进度;
(六) 汇总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及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和初步预算报表,提交企业目标预算委员会讨论;
(七) 编报经企业预算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的工作目标计划和各类预算报表并准时上报至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
(八) 定期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督导各部门切实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和执行预算;
(九)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报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建议报告提交企业目标预算委员会;
(十) 筹备、组织召开季度、年度工作目标及预算编制会和预算执行分析总结会;
(十一) 其他有关工作目标和预算推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职能:
(一) 在监事会主席领导下负责预算执行日常审计工作;
(二) 负责集团所属各分公司预算执行的审查,对已批准并执行中的预算进行监控;
(三) 负责对集团所属各分公司经营目标、经营责任、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预算评价;
(四) 负责对集团各分公司预算调整请示的审查;
(五) 根据分公司预算审计结果出具预算审计报告;
(六) 分公司预算执行过程中有违反目标预算管理奖惩制度的事项及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奖惩建议;
第三十三条 开展预算审核、监控的审计人员基本条件:
(一) 要有财务和预算管理的专业知识又要熟悉集团产业 及业务活动;
(二) 有高度责任心,严谨、硬朗的工作作风;
(三) 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 有良好分析与判断能力,能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分析、判断预算中的问题,形成预算分析、审查、监控意见;
第五章、 目标预算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广义上:是目标预算管理体系,包括:目标预算管理制度、目标预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目标预算管理奖惩制度三项制度。
目标预算管理制度是总纲性的对目标预算管理进行各项规定也即是狭义的预算管理制度。
目标预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是对目标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解释说明,及说明在实际编制、实施、监管工作中怎样去操作。
目标预算管理奖惩制度是为保证目标预算管理制度得到顺利实施而制定的,对编制、实施、监管过程中各相关事项要求进行明文奖惩规定。
狭义上:单指目标预算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目标预算是由一系列预算按其经济内容及相互关系有序排列组成的有机体,包括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目标预算管理聘任合同书、经营预算、资本支出预算、财务预算、预算说明书六部分。
第三十六条 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
计划书是完成聘任合同书任期目标的保证,由计划人填写。计划书须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答辩后,方有资格填写聘任合同书。且第一章中经营目标的相关内容由集团董事长填写,第一章中管理目标的相关内容由计划人填写,第二章至第四章的相关内容由计划人填写。
它包括5章,第一章、任期目标;第二章、经营管理计划;第三章、需要的支持;第四章、其他补充;第五章,董事会意见;
其中:第一章任期目标包括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
经营决定XX效益,管理决定XX的效率,二者同等重要。
经营目标是经营者为保证股东利益所要达到的经营目标。包括利润指标、上缴费用指标等一系列指标,根据企业行业特征和考核的需要而设立一些其他指标。
管理指标是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计划人可根据拟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个人的认识水平,在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和员工学习成长四个层面选择(或增补)相关指标,完成各季度计划指标值的填写。
财务层面是为实现集团战略在财务方面要达到什么?客户层面为实现集团战略和财务目标,应为客户做什么?业务流程面为满足顾客和财务指标应实现怎样业务流程?员工成长层面为满足顾客和业务流程员工应学习什么?每一个层面都由一系列相关的指标组成。
经营管理计划包括公司年度战略主张,财务层面战略思路,客户方面行动方案,内部业务流程层面行动方案,员工学习成长层面行动方案。
需要的支持包括董事会给的纵向支持,集团职能部门给以的跨部门的支持,需要兄弟公司给以的横向支持。
其他是上述计划书中未列的事项,需要进行补充和表述的。
董事会意见包括对计划书的评价意见和对计划书答辩的评价意见。董事会的意见是是否能聘任该计划人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目标预算管理聘任合同书
由受聘人填写。计划书须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答辩后,方有资格填写聘任合同书。
它包括8章,第一章、聘任要素;第二章、任期目标;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四章、待遇;第五章、奖惩规定;第六章、保密规定;第七章、合同终止;第八章、附则;
聘任要素是指聘任职务和聘任期限。
任期目标与计划书中的任期目标相对应,是经董事会认定后的数据。 同时在各项指标后增加了受聘人应负的责任。
权利义务中写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待遇指出受聘人薪资的支付方法和数额,保险及其他事项。
奖惩规定是指奖励的办法、处罚的措施和奖惩的依据。
保密规定是对受聘人掌握企业商业秘密后,离职及其他情形的限制性规定
合同终止是指双方终止合同条件的约定。
附则是指明合同有效期及合同解释权等。
第三十八条 经营预算
经营预算是指与公司日常业务直接相关、具有实质性的基本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销售数量预算表、销售收入预算表、生产成本预算表、生产量预算表、物资采购预算表、销售回款预算表、采购付款预算表、营业费用预算表、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制造费用预算表、人力资源预算表等。这些预算以实物量指标和价值量指标分别反映公司收入与费用的构成情况,是目标预算管理聘任书各项指标的数字化体现。
编制各项预算的前提首先要有工作计划和目标,有具体工作才会有相应的费用消耗,才会需要相应的资源配备,工作计划与目标是相辅相成的,二者不可分裂而谈。
第三十九条 资本支出预算
资本支出预算是指公司不经常发生的一次性资本性支出业务的预算,如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扩建、改建、更新、处置等。
第四十条 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是指与公司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关的各项预算,这些预算以价值量指标总括反映经营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的结果。主要包括:现金需求预算表、预计损益表预算、预计资产负债预算表、预计现金流量预算表。也是目标预算管理聘任书的数字化体现。
第四十一条 财务预算编制说明书
主要说明编制预算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与预算有关的重要事项,以便于阅读理解各预算报表。
第六章、 目标预算管理工作流程
第四十二条 年度预算编审程序
来年预算的编审工作在每年度的11月份开始进行,并尽量考虑执行中的易操作性,具体程序如下:
1、 11月1日——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组织召开集团第一次预算会议,传达集团之战略预算规划,讨论来年的总体工作目标框架,确定来年的预算编审方法和程序,下发预算编制通知并提供相关预算编制表单至各企业。并要求欲应聘分公司总经理的人员填写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
2、 11月5日前——各企业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企业总经理)组织召开企业第一次预算会议,传达总部的预算编制精神,听取公司预算执行委员(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科长)关于本年度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建议报告,总经理提出来年的工作目标框架并布置各部门制订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按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要求整理材料和数据。
3、 企业召开第二次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各部门的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拟订公司经营管理总目标、分目标和经营计划,并责成财务部按照规定之表单格式编制目标预算。
注:此会议也可以与企业年度工作安排会议结合
4、 11月15日前各企业将讨论通过的公司下年度目标预算方案和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同时上报至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
注:此部分也可以传阅或审批方式进行
5、 11月20日前——集团召开第二次目标预算会议,听取集团目标预算执行委员本年度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建议报告,对本年度之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听取目标预算执行委员提报根据各企业目标预算汇总之集团预算草案,讨论各企业的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和财务预算,并将修正意见反馈回企业责其调整。
6、 11月25日前各企业根据集团之修正意见调整企业之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和财务预算并再次提报。
7、 12月1日——集团召开第三次目标预算会议,审议并通过各企业上报的目标预算管理计划书和财务预算,并形成集团的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目标预算执行委员将目标预算会审议通过的各项预算及计划上报董事会审议及批准。
注:此与集团之各管理中心部门目标预算编制进度吻合
8、 12月20日集团正式颁发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集团的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书面批复各企业之年度目标预算管理聘任书及财务预算。
9、 每年的企业第一次预算会议之前(即11月5日前),集团第二次会议之前(即11月20日前),对应之预算执行委员应详尽做出本年度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建议报告,同时进行预算会议筹备事项。
第四十三条 月份、季度目标预算编审程序
根据集团每年年初下发的“关于年度目标预算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安排预算的编报工作,具体编报程序详见“月份、季度目标预算编审程序”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追加预算、预算外项目申报、审核、批准程序
1、各企业发生预算外事项及超支项目预算情形时,由发生该事项的部门负责人向该企业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追加预算申请。
2、企业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对该类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审查该事项发生的真实性、必要性。
3、如该追加事项在企业内部部门间可以调剂解决,且不影响该企业此事项整体预算,则不需上报集团申请追加。
4、如调剂后影响到企业整体预算,则需要向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追加预算申请。
5、企业执行委员根据集团目标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相关格式、内容要求填写相应表单。审核签字后上报单位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核。
6、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在表单上签字、标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后当日以文本或传真形式上报给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后要进行是否收到的电话确认。
7、集团执行委员在接到上报的追加预算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将已提出审核意见的该追加预算申请上报给集团目标管理委员会分管相应工作的副主任,经批示后上报给董事长。
8、董事长在接到该追加预算申请后次日起3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集团执行委员。
9、集团执行委员在收到董事长返回追加预算后,两日内返回各单位。
分公司按收到的已批追加预算进行帐务处理。
10、追加预算申请到达集团执行委员后次日起10日内各单位未收到反馈信息,应向集团执行委员询问原因。在追加预算符合各项规定要求的前提下,且集团执行委员在接到询问信息后5日内仍无信息反馈,视为同意追加预算申请。
第四十五条 目标预算执行分析与评价程序
(一)、目标预算执行分析总结程序
根据集团整体目标预算管理工作的安排在每季度次月上旬,召开季度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会。下个年度的1月份,集团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要召开年度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会议。在会上要听取集团目标预算执行委员和下属企业负责人(或预算执行委员)关于本季度(或本年度)集团公司或下属企业的整体目标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意见的报告。具体程序如下:
1、集团目标预算管理执行委员下发上报季度目标预算执行分析总结通知和召开季度目标预算执行分析总结会的通知;
2、下属企业财务人员在月末会计报表出来后与预算进行对比,将对比差异及时书面通知给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3、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接到预算对比差异通知后及时查找差异原因,分析原因是主观造成的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找出原因后,分析改进和继续努力需要坚持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4、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将分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时书面反馈给财务部门。
5、财务部门将各种分析数据归纳、整理审核后,根据预算执行分析表的要求进行填列说明。
6、财务部门将整理后的分析总结上报总经理(或主任)审核。
7、下属企业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目标预算执行分析表报送到集团目标预算管理执行委员处;
8、集团目标预算管理执行委员将下属企业上报的季度目标预算执行分析进行审核。
9、集团目标预算管理执行委员根据年初目标预算管理工作的时间安排,筹备召开季度目标预算总结会。
(二)、预算执行分析评价程序
目标预算执行评价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以下考核方法对下属企业的目标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监管情况、执行分析情况进行季度打分排名,年度依据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及排名进行奖惩处理。
考核评比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时间为次年的1月15日,每年将评选出优秀目标预算管理团队、优秀执行委员、优秀部门,奖励形式及奖励等级将在每年评比前公布,考核评比结果在次年召开的年末表彰大会及集团网站上公布。
排名标准共35项,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
一、在目标预算编制过程中(共计21分)
1、未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制工作目标计划和编制预算的;(扣3分)
2、未按规定内容要求填制工作目标计划和编制预算的;(扣3分)
3、未按报送时间要求报送工作目标计划和预算的;(扣3分)
4、未按报送程序要求报送工作目标计划和预算的;(扣3分)
5、编制预算的数据金额不正确,钩稽关系不等的;(扣3分)
6、不按预算审核要求提供编制资料的;(扣3分)
7、预算编制不符要求连续修改两次以上的;(扣3分)
二、 在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55分)
1、主营业务收入预算执行准确率低于80%的;(扣3分)
2、主营业务成本预算执行准确率低于80%的;(扣3分)
3、管理费用预算执行准确率低于90%的;(扣3分)
4、营业费用预算执行准确率低于90%的;(扣3分)
5、制造费用预算执行准确率低于90%的;(扣3分)
6、生产成本预算执行准确率低于90%的;(扣3分)
7、工作目标计划完成率低于80%的;(扣3分)
8、超预算执行而未经有关部门、人员批准的;(扣3分)
9、预算外事项未经有关部门、人员批准而入账执行的;(扣3分)
10、在目标预算考核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扣3分)
11、未按财务制度等规定少提、不提、多提费用,人为调整预算达成指标的;(扣3分)
12、未按财务制度等规定少摊、不摊、多摊费用,人为调整预算达成指标的;(扣3分)
13、不配合工作目标计划考核和监督检查的;(扣3分)
14、不配合预算审计和预算监督检查的;(扣3分)
15、不按审计要求和工作目标考核提供资料的;(扣3分)
16、不按工作目标计划考核要求提供资料的;(扣2分)
17、已批预算内容与实际列支费用口径不一致的;(扣2分)
18、已批预算内容与会计报表预算内容不一致的;(扣2分)
19、已批工作目标计划、预算等资料保管不全的;(扣2分)
20、因工作失误泄露工作目标计划和预算等资料的;(扣2分)
三、在目标预算监管过程中(12分)
1、预算审查不认真,造成预算丢项、落项的;(扣3分)
2、预算审查不严格,造成预算数据失真的;(扣3分)
3、应承担检查、监管责任懈怠、拖延执行或不承担的;(扣3分)
4、对追加预算申请审核不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扣3分)
四、 在目标预算执行分析过程中(12分)
1、工作总结、预算分析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扣3分)
2、工作总结、预算分析报告未按内容要求编报的;(扣3分)
3、预算分析报告分析不认真,应付工作走过场的;(扣3分)
4、分析结果与实际不符,差距较大的;(扣3分)
企业目标预算执行的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应在每年11月中旬之企业第一次目标预算会议上做出,并上报至集团目标预算委员会审议。
第四十六条 年度预算调整。
年度目标预算经批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如确系未预见市场因素或环境因素导致经营发生重大变动需进行调整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在每季度的目标预算执行情况会议上讨论确定是否予以调整。如调整影响到集团整体预算,经集团预算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预算执行委员提报集团董事会,经董事会及董事长书面批复后方可调整。
第四十七条 其他预算的调整。
依据追加预算、预算外项目申报、审核、批准程序及情形。
第七章、 目标预算管理人员权限
第四十八条 询问权:目标预算审查人员有权询问目标预算编制背景、历年预算相关情况、本年目标预算编制基本依据和要素条件,预算编制标准等;
第四十九条 调查权:预算监控人员有权对执行中的预算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如: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和要求参加有关单位各种管理工作会议;
第五十条 制止权:预算监控人员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等预算支出行为,有权做出临时性的制止决定;
第五十一条 建议权:对阻挠、妨碍预算监控工作的事件,提 出追究责任的建议;针对预算严重超支情况,提出改进、暂停预算支出的建议;对严重违反目标预算管理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十二条 保密权:预算管理人员在使职权时,根据有关法律及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对所审查和监控的有关预算全部资料负责保密、有权拒绝咨询和调查;
第八章、 预算管理人员职业准则
第五十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进行目标预算管理;
第五十四条 开展目标预算审查工作,应当保持职业谨慎,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五十五条 开展目标预算审查工作,与被预算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十六条 不得接受被监控单位礼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责的宴请;
第五十七条 不索贿、不受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
第五十八条 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接受集团安排预算管理业务培训;
第五十九条 不得披露的被预算单位的相关经营资料;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管理之所有控股企业。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按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有关目标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管等奖惩制度将另行制定。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原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自本制度颁发之日起作废。
审批: 审核: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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